江門公積金貸款置換將實行新辦法
各位市民朋友:
為更好地支持職工改善居住條件,江門金貸減輕房貸利息負擔,公積《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江門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置換辦法》(江公積金管委會〔2026〕1號)已修訂發布,款置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實行有效期5年。新辦
新修訂辦法在“商轉公”開停標準、江門金貸住房價格計算、公積貼息貸款終止情形等方麵均有調整。款置一篇看懂四大調整+辦理指南,實行記得轉發給需要的新辦親友!
調整一:
調整商轉公貸款開停標準
修訂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低於85%的江門金貸,可啟動商轉公貸款。公積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在90%至95%之間,款置資金淨流量持續為負數的實行,可啟動貼息貸款,新辦暫停商轉公貸款。
修訂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連續三個月低於85%的,可啟動商轉公貸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連續三個月高於85%(含)的,暫停商轉公貸款。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在90%至95%之間,資金淨流量持續為負數的,可啟動貼息貸款。
調整二:
調整商轉公貸款申請住房價格計算標準
修訂前: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價格以原購房合同價與原評估價較低者計算。原來申請商業貸款時住房沒有評估的,以原購房合同價計算。
修訂後: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價格按原購房合同價與當前評估價中較低者計算。
調整三:
進一步明確終止向借款人貼息並不再實行貼息貸款的置換轉回具體情形
修訂前:其他應終止貼息貸款的情況。
修訂後:依合同約定的終止貼息貸款的情形。
調整四:
修訂部分條款文字表述,使內容更加嚴謹準確
修訂前:受托銀行承擔貼息貸款的貸款風險,並對貼息貸款按商業貸款的貸後管理及風險處置規定進行處理。
修訂後:貼息貸款的貸後管理及風險處置責任由受托銀行承擔,相關工作嚴格依照商業貸款管理規定執行。
商轉公貸款辦理小Tips
適用對象:
在江門市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借款人。
申請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在江門市購買自住住房並辦理商業貸款。
(二)原商業貸款正常還款已滿1年以上,且貸款合同剩餘期限也超過1年,當前無逾期,且尚未結清。
(三)原商業貸款銀行同意借款申請人提前償還商業貸款。
(四)原商業貸款所購住房已取得不動產權證,且僅為該商業貸款設定了抵押權,無其他擔保,無查封等權利限製情形。
(五)借款申請人無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發生貸款逾期。
(六)商轉公貸款的借款申請人與原商業貸款抵押人一致。
(七)符合國家、省和江門市公積金貸款規定。
商轉公貸款僅限於將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原貸款為組合貸款(一部分為商業貸款,一部分為公積金貸款,下同)的,不能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
基本流程:
“先還後貸”——先結清原商業貸款後發放公積金貸款
貸款申請→貸款審批→簽訂合同、辦理抵押權登記→貸款發放
“以貸還貸”——以公積金貸款直接歸還原商業貸款
貸款申請→貸款審批→簽訂合同、辦理抵押權登記→貸款發放及歸還→原抵押權注銷
所需材料:
江門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商轉公貸款申請審批表;
有效的身份證件和婚姻狀況證件原件;
原商業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貸款餘額和貸款明細原件;
原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及契稅證複印件;
借款申請人家庭經濟收入情況、個人信用報告。
公積金服務熱線:
0750-12329
貸款辦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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