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對韓鬆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陝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檢察機關主任韓鬆涉嫌受賄一案,依法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對韓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鬆涉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韓鬆作出逮捕決定,嫌受並指定由甘肅省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賄案近日,提起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韓鬆享有的依法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對韓聽取了辯護人的鬆涉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韓鬆利用擔任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宣傳中心主任兼辦公廳副主任,嫌受陝西省西安市委常委、賄案副市長,提起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主任,西安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西安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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