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退步超100分發“證明”,這樣的懲戒合適嗎?
據縱覽新聞報道,證明5月11日,成績超分針對向部分學生發放“退步快學生”紙質證明進行懲戒一事,退步湖南省永州市江永二中相關負責人表示,發樣此舉確實不合適,戒合已要求向學生發放該證明的證明九年級組進行收回,並安排心理谘詢師對相關學生開展心理輔導。成績超分
此前,退步網傳涉事學校在2026年上學期期中考試後,發樣將成績退步超過100分的戒合學生評為“退步快學生”,甚至發放“證明”以作懲戒。證明不少網民質疑這種做法的成績超分合理性,認為即便要對學生進行督促懲戒,退步也不能采用這種方式,發樣否則會損害學生的戒合自尊心。
圖片來源:縱覽新聞
對於很多成績有待提高的學生而言,老師若缺乏必要的督促,確實難以推動其成績進步;但如果批評過度,甚至損害學生的自信與自尊,則會本末倒置,違背教書育人的本來目的。因此,教學中的懲戒行為,既要幫助學生找準學習難點、改正不足,又要幫助他們樹立學習信心、激發學習熱情。
早在2021年3月,教育部發布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就已經在全國施行。這份規則明確指出:“實施教育懲戒應當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結合上述事件深入分析,以育人為導向的教育懲戒,首先應遵循教育規律,充分考慮學生的心理承受能力與成長節奏。比如,學生成績退步較快,背後往往有很多原因:可能是還沒找到科學的學習方法,也可能受到學習之外因素的幹擾。這其中或許存在學生學習態度不端正的問題,但更多學生可能處於“想學好、卻不知如何學好”的尷尬狀態。因此,老師絕不能用所謂“退步快學生”證明來“激勵”學生,而應該結合每個學生的具體特點,進行有針對性地幫扶與引導。這也是當前基礎教育階段教育規律的基本要求——實事求是、因材施教。
與此同時,教育懲戒的手段必須依法依規,遵循科學規律,確保每個學生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現實中,有些老師信奉“棍棒下麵出人才”這類落後且極端的教學理念,懲戒手段簡單粗暴,有的涉嫌傷害學生心理健康,有的甚至在情緒失控時訴諸暴力,觸碰教育紅線與法律底線。
教育懲戒僅僅是一種彈性很強的教育手段,絕非教育的最終目的。教育應當堅守“立德樹人”根本原則,學校與老師的一言一行,更應該發揮正麵引導和模範帶頭作用。相比於考試成績的提升,學生人格與性格的完善更為重要。反之,即便成績提高了,學生的尊嚴與信心卻被貶損,長遠來看,這樣的教育也是失敗的。
總之,對於學習成績退步的學生,他們更需要得到老師的鼓勵與幫助,而不是以“關心”為名的傷害。
(責任編輯: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