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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調查局丨“1袋半”被指“心機商標”,今麥郎為何就是不改?-雨燕體育

雨燕體育

編者按:這裏是民生調查局,見人所未見,調查民生之變。關注你想關注的、你沒關注的,調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中新網6月8日電(鍾興真) 近期,“心機商標”再次引發廣泛關注。部分商家將商標標識偽裝成產品特征

民生調查局丨“1袋半”被指“心機商標”,今麥郎為何就是不改?

  編者按:  這裏袋半民生調查局,見人所未見,民生調查民生之變。調查關注你想關注的局丨今麥、你沒關注的心機,調查你想看的商標、未看到袋半。

  中新網6月8日電(鍾興真) 近期,民生“心機商標”再次引發廣泛關注。調查部分商家將商標標識偽裝成產品特征,局丨今麥通過虛假宣傳等方式讓消費者掉入陷阱。心機

  4月23日,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芮文彪在國新辦發布會上明確表示袋半對“心機商標”正在采取有力措施進行專項整治。民生

  隨後,調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在中國商標網上線“心機商標”治理版塊,持續更新宣告無效帶有欺騙性的商標名單。截至發稿,被宣告無效的帶有欺騙性的商標累計已超過1200件。

  中國商標網顯示,被宣告無效的帶有欺騙性的商標累計已超過1200件。

  但中國新聞網《民生調查局》記者注意到,目前有企業仍在使用已被宣布無效的“心機商標”銷售產品。

  商標玩心機,今麥郎“1袋半”已被判無效

  今年3月,今麥郎因“手打掛麵”產品中“手打”是商標、與手工工藝無關引發質疑。隨後,今麥郎集團董事長範現國宣布立即停止生產所有帶有“手打”商標的產品。今麥郎各電商平台官方旗艦店“手打”產品也隨即下架。

  然而,與下架“手打”係列的堅決果斷不同,今麥郎對同樣被質疑是“心機商標”的“1袋半”係列方便麵卻保持沉默,相關產品仍在銷售。

  根據今麥郎官方網店標識,“1袋半”係列產品帶有“TM”商標標誌,包裝顯示含120克麵餅。

  記者注意到,關於“1袋半”究竟對標哪種產品,今麥郎並無明確標識。即便與今麥郎其他係列產品相比,以“加量”為賣點的“1袋半”係列產品的實際總重量並不占優勢。

  記者查詢發現,今麥郎多款未標識“1袋半”的方便麵麵餅重量也在100克及以上。例如,今麥郎袋裝“彈麵”同樣是120克麵餅,加上配料的總重量比“1袋半”還多出2克。

  今麥郎“彈麵”與“1袋半”產品重量對比。

  此外,記者對比多家方便麵品牌發現,不同品牌不同係列的麵餅克重各異,常規款產品的麵餅克重在80—100克不等。針對110—120克的大克重麵餅產品,多品牌均未突出“1袋半”類似表述,而是明確標注麵餅克重。例如,白象在2025年下架“多半”袋麵後,將大克重方便麵改名為白象“麵餅120克”;康師傅的“BIG 大食桶”係列產品也在產品包裝上印有醒目的“115克大麵餅”字樣。

  對此,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詢問今麥郎電商客服,客服也稱:“‘1袋半’不是說跟誰相比,每個產品都是有對應的克數的。”

  今麥郎電商客服回應。

  麵餅分量參照標準含糊不清,且與自家其他一些產品重量相差不大,不少媒體與消費者質疑今麥郎“1袋半”是在玩心機。

  其實,早在2020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就裁定“1袋半”商標缺乏顯著性、易使公眾對商品分量產生誤認,予以宣告無效。今麥郎不服並提起訴訟,2022年北京高院二審終審維持原判,“1袋半”商標最終宣告無效。

  但在今麥郎網站上,至今仍明確標出“1袋半”屬於其“1係列”麵品。今麥郎不僅一直在銷售“1袋半”產品,甚至在2023—2024年又多次申請“袋半”“1袋半”“今麥郎1袋半”“今麥郎袋半”等商標。

  中國商標網顯示,今麥郎在此期間申請的“袋半”“1袋半”“今麥郎1袋半”商標均被駁回,“今麥郎袋半”注冊成功後,於2026年4月9日被商標局依職權宣告無效。這意味著,“1袋半”目前被作為未注冊商標使用。

  中國新聞網《民生調查局》記者就“1袋半”商標問題詢問今麥郎相關工作人員,截至發稿時未獲回應。

  白象“多半”已下架,為何今麥郎就是不改?

  與今麥郎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一些企業被質疑是“心機商標”後,選擇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相關產品。

  例如,白象“多半”係列產品。2025年,白象“多半”被質疑是“心機商標”,企業致歉並明確表示:“將盡快調整‘多半’產品包裝,避免引發消費者的誤解。”目前,白象“多半”相關商品已無法在白象網店搜索到。

  再如,近期受到關注的“陳克明將‘手擀’注冊成商標,麵條實為機器製造”,目前“陳克明手擀”掛麵相關商品已下架,相關產品改名“手擀風味掛麵”。

  從商業上看,企業對“心機商標”的整改態度,與商業價值直接掛鉤。對於“手打”係列,今麥郎或可“壯士斷腕”,但對已上市超10年的核心大單品,今麥郎或不願輕易觸動這棵“搖錢樹”。

  今麥郎網店宣傳圖顯示,今麥郎“1袋半”“1桶半”係列已累計賣出140億份。

  今麥郎網店截圖。

  此外,2022年北京高院二審終審的判決書顯示,案件審理期間,今麥郎曾遞交證據稱,“1袋半”產品2015年至2020年銷售額超44.6億元,“1袋半”“1桶半”廣告宣傳費超3.2億元。盡管法院認為,這些證據並非全部指向“1袋半”係列,但今麥郎的意圖非常明顯——力圖說明“1袋半”作為品牌核心產品,其銷量和成本支出均巨大,宣判商標無效對企業影響重大。

  從法律上看,商標可分為“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商標法中所述的商標屬於注冊商標,注冊商標受到商標法中的排他性保護,而“商標被認定無效”指的是商標不再享有注冊商標的法律地位,但它依然可以作為未注冊商標存在。

  “商標是否有效並不直接影響產品在市場上流通。”北京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閆兵告訴記者,諸多商家打的正是法律認知偏差的主意。但他也指出,如果該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規定的“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那麽已經流通到市場上的商品,根據不同的情形,可能麵臨召回、退換甚至罰沒、銷毀的處理。

  專家:整治“心機商標”需完善認定、處罰標準

  對於“心機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態度非常明確,那就是:“商標是用來識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不能當作廣告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記者注意到,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項整治“心機商標”的同時,近期,湖南省永州市、張家界市等多地市場監管局也針對“心機商標”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

  閆兵表示,如果經營者使用的商標本身屬於未注冊商標,且該標誌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行政機關可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處以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不足五萬元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閆兵補充道,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欺騙性或誤導性的核心邏輯,是在一般人視角下該標誌是否足以使受眾產生錯誤認識。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情形:第一種是標誌本身帶有欺騙性,並將該標誌作為商標使用,例如寫有“1袋半”“土豬”等。第二種是標誌本身沒有欺騙性,但是將該標誌與其他文字或圖形組合使用,產生了欺騙性,比如將“手打”“手擀”等作為商標與產品做組合。

  不過,北京恒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廣童向記者表示,如果經營者使用的是已注冊的有效商標,該商標本身並不違反商標法第十條,但經營者在實際使用時,將該注冊商標與商品名稱、廣告用語等搭配組合,導致整體標識對公眾產生了欺騙性誤認(如誇大品質、虛假產地等)。對此,現行商標法沒有規定直接的行政處罰依據。實踐中,市場監管部門需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進行查處,麵臨舉證門檻較高、執法尺度不一等難題。“進一步推進‘心機商標’整治,需加快修法進程,配套明確認定標準。”

  2025年12月22日,商標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2025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訂草案)》已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草案第五十六條首次將“以誤導公眾的方式使用注冊商標”納入行政處罰對象。

  高廣童表示,草案若獲通過,將在商標法框架內填補此類行為的處罰空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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