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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藥被藥店高價銷售背後:為何會有價差?如何破解?-雨燕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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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李瀟瀟近日,央視報道“集采百元一盒藥,藥店竟賣3960元”引發關注。最新進展顯示,內蒙古醫保部門已會同市場監管部門組成專項工作組,第一時間赴涉事藥店開展聯合檢查,醫保部門對藥店主要負

集采藥被藥店高價銷售背後:為何會有價差?如何破解?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李瀟瀟

  近日,集采價差解央視報道“集采百元一盒藥,藥被藥店藥店竟賣3960元”引發關注。銷售最新進展顯示,背後內蒙古醫保部門已會同市場監管部門組成專項工作組,為何第一時間赴涉事藥店開展聯合檢查,有何破醫保部門對藥店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集采價差解市場監管部門已行政立案。藥被藥店

  這起看似個案的銷售高價售藥事件,也再次把集采藥品在院外零售終端的背後執行情況推到輿論前台。那麽,為何集采藥在不同銷售渠道為什麽會存在不同價格?有何破

  曾擔任多家百強連鎖藥店總經理的職業經理人蒼春表示,藥品執行的集采價差解是市場價格,理論上隻要明碼標價,藥被藥店就屬於正常經營行為。銷售但在此次案例中,核心問題在於時間差。

  蒼春分析,一般情況下,集采價格確定後,廠家與渠道之間通常會有相應安排,一些情況下也會有退補政策。若藥店沒有及時與廠家聯係,或者沒有及時切換到集采價格,就容易造成終端售價與政策要求不一致。站在消費者角度看,無論基於什麽原因,價格發生明顯變化而未充分告知,都會影響公眾信任。

  醫法匯創始人張勇表示,雖然藥品價格總體屬於市場定價,但仍受《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約束。尤其是醫保定點藥店,由於與醫保部門簽有協議,其價格行為也受到醫保部門管控。如果價差過大,且存在價格欺詐、不正當競爭等問題,可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從這一點看,集采藥品進入零售終端後,並不意味著藥店可以完全脫離政策背景獨立定價,特別是對定點藥店而言,是否履行協議義務是監管的重要內容。

  對於上述內蒙古的案例,國家醫保局5月30日也對外發聲表示,國家組織藥品集采落地後,國家聯采辦和地方醫保部門已下發通知,要求相關醫藥機構做好中選結果落地執行。對於此次報道反映出的情況,國家醫保局明確指出,內蒙古呼和浩特個別定點藥店對相關協議“有規不行”,對中選企業降價通知“置若罔聞”,違背了醫保定點協議要求和公平合理、誠信定價原則,必須堅決糾治。

  在行業實際運行中,庫存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價格切換中的一個現實因素。

  中國連鎖藥店協會研究員李子浩表示,藥店是商業體係,天然追求利潤。一款產品通過集采降價後,藥店前期可能還有按原價采購的庫存,在這種情況下,終端確實會麵臨庫存如何處理的問題。他提到,在具體執行藥品價格過程中,藥店也有一套內部流程,例如政策通知下發到門店、係統更新、價格調整等,都需要一定時間,且南北東西的地區與時間差異也是客觀因素,集采價格從文件發布到門店真正執行,客觀上可能存在滯後性。

  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劉旭指出,目前集采已經形成以國家集采為主導、省級和省際聯盟集采為主體、市級集采為補充的多層次采購體係。不同層級集采的議價能力、執行方式並不完全相同。與此同時,醫院外的連鎖藥店銷售渠道還受到網絡醫藥銷售渠道競爭的影響,價格競爭更激烈,對市場供需變化也更敏感。需要先區分集采藥品和非集采藥品,在院內價格、院外價格存在差異的原因分別是什麽,再對症下藥地給出解決方案。

  對於集采價格在院外終端的銜接,張勇認為,醫保定點藥店在執行集采價格和市場價格之間,還存在不夠明晰的灰色地帶,相關部門可以通過法規文件進一步細化,以指導藥店經營。

  李子浩提出,醫保部門在推動集采價格落地時,可考慮給藥店一定的緩衝時間,以便完成庫存處理和係統切換。

  信息透明度也是此次事件中被反複提及的環節。對普通消費者而言,很難準確判斷某一藥品是否已進入集采、不同廠牌之間的價格差異是否正常、自己購買時的價格是否偏高。在這種情況下,信息不對稱容易放大患者的被動處境。

  對此,國家醫保局提醒,各地在落地執行集采藥品政策時,因同一品種供應廠牌不同,藥店銷售的集采中選藥品價格會有一定差異,但相比原價格應有明顯下降。醫保部門同時建議公眾用好藥品比價小程序,購藥前先查一查、比一比。

  張勇也提醒,如果消費者認為藥品價格明顯不合理,可以先與藥店協商,也可向消費者協會或監管部門投訴,由有關方麵介入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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