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3日,屆全境委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十四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李微微受賄案,國政對被告人李微微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協人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口資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源環員會原副李微微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主任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4年,微受被告人李微微利用擔任湖南省委常委、賄案統戰部部長,審宣湖南省委常委、屆全境委政法委書記,國政湖南省政協黨組書記、協人主席,口資十四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源環員會原副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行政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7億餘元。
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微微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於李微微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配合追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絕大部分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11月6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微微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微微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20餘人旁聽了庭審。